根据工作需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使用全供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招聘双师型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9年2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坐落于牧野大地、卫水之滨,位于豫北中心城市新乡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占地2450亩,建筑面积65.46万平方米。现有固定资产总值17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亿余元。设有师范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交通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专业(方向)63个,目前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
学校是全国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首批“河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先后被评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优秀典型案例全国20强”“中国技能大赛冠军选手单位”“全国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河南省文明校园标兵”“河南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平安校园”。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河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和河南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国家级技能大师2人、全国技术能手8人,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职教专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以及“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领军人才等各类优秀教师80余名。
专业及数量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聘高技能人才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 岗位 | 专业、职业背景 | 招聘 名额 | 学历 |
双师型教师 | 机械、机电 | 1 | 专科及以上学历;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
汽车维修 | 1 |
烹饪、食品工程 | 1 |
艺术设计 | 1 |
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 | 1 |
就业指导、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人力资源 | 1 |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3年以上(2019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工作经历;
3.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技能等级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技能等级;具有技师技能等级者须是市级及以上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或市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第1名、省级技能大赛中获得前5名,或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得过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有国家专利项目。
报考人员持有的学历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技术等级证)等证书所标示专业,须至少有一个证书上的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相符或相近。技能等级证、大赛获奖荣誉、国家专利项目均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文科类学历专业不得申报理工类专业对应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聘方法
“双师型”教师选聘采取业绩积分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总成绩=业绩积分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资格条件审核和业绩积分
1.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2.按照《新乡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选聘“双师型”教师业绩量化积分办法》(附件3),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等材料进行认定计分,根据积分结果予以排序,并按照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岗位名额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汽车维修和烹饪、食品工程专业需进行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2.试讲按所报岗位及学科,讲一节微型课,满分为50分;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50分。
3.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不需要参加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试讲成绩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4.试讲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30分(含30分),以及在试讲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评分中出现三位以上(含三位)评委打分低于30(含30分)者,均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于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使用,未能实现争取或调剂名额的,依照竞赛名次、科研积分、职称高低、技术等级、学历高低、在企业工作年限、参加工作时间依次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面试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学校报到,由学校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学校服务期限为5年,5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和调出。试用期及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技能等级证)、学术成果及获奖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1份,同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人事代理的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工资定级审批表或增人卡等。
3.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工作时间。
5.报名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楼922房间)。
6.联系人:仝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3—3721008。
7.报名人员入校前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行程码和健康码均为绿码,外地来(返)新人员需遵守新乡市防疫政策。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报考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xvtc. edu.cn/),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核酸检测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严肃追责。
七、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校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方案由新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373-3721008
监督电话:新乡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373-3720022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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