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遴选管理八级岗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是市政府直属副处级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3处检测场所,办公用房及实验室面积25700平方米。拥有液-质及气-质联用仪、icp-ms、实时荧光定量pcr等仪器设备1822台(套)原值1.3亿元。职工195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37人,中级技术人员6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92%以上。检验检测能力覆盖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农产品、动物产品、粮油产品、工业产品、医疗器械、药品及环境检测等领域。为广西市场监管领域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市级检验机构。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致力于成为广西区内领先的综合性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不断地为政府、客户、企业等社会各界提供权威性、科学性、公正性的第三方公正检测数据和优质高效的技术服务。
二、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管理八级岗工作人员1人,面向柳州市(含五县)机关、参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1年度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公开遴选管理八级岗工作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公开遴选的条件与资格
(一)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有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业界声誉好;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公益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勤勉尽责;
5.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群众威信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柳州市(含五县)机关(参公)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8.有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人员登记)或者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登记;
9.具有相应的职务级别或岗位级别,即机关(参公)单位副科级职务公务员(参公人员)、或者事业单位管理八级职员。
10.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1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含本日)后出生)。
12.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的;
5.尚在新录用为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试用期的或领导职位试用期的;
6.与报考单位有应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10月 22 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公布的《岗位信息表》查询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为现场报名,可在报名期间如实填写《2021年度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公开遴选管理八级岗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到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人事科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或者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表、相应职务(岗位)证明等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年来撰写的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论文等)一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1日
报名地址: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人事科(7211室)
(三)报名资格审查
我中心按照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开考比例
计划遴选人数与实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确有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可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开考。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2.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我中心主管部门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3个工作日。
3.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我中心对进入面试人员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提供的原件与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相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面试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我中心主管部门和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5.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进入考试地点前,考生须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检验,符合要求者方能进入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核和体检
(一)确定考核人选。我中心根据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综合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体检。我中心根据考察等综合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结合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并市人社局备案。体检须在市人社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七、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遴选对象。我中心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对象。
(二)公示。在市人社局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三)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切实加强对公开遴选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具体事宜。
(四)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五)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遴选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
(六)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面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展。
报考咨询电话:0772-8250359
监督电话:0772-2608156
柳州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