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37人,其中辅警(市局编制)7人,城中区编制辅警30人(所有保障标准均与市局编制相同)。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
(1)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6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7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2)女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9月26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7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业技能;
5.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交通违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柳州市公安局及所辖单位;
10.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 2019年1月以来从柳州市公安机关离职的;
13.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城中分局三楼313办公室(柳州市城中区友谊路6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邮箱报名(czzak2623@qq.com)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不收取费用。
现场报名:
1.提交一份《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6,自行打印填写)。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报考专业技能岗位的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 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邮箱报名:
1.提交一份《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6,自行填写);
2. 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扫描件
4.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5. 报考专业技能岗位的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6.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
(二)资格初审
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xlzjf),“柳州城中警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zczjf)公布,考生即可在2021年10月18 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三楼313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柳州城中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知识考试
知识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见附件2)将于9月26日在 “柳州警方”、“柳州城中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时统一公开,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 月下旬(或考试前一周)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警方”、“柳州城中警方”微信公众号。
(二)体能测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知识考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知识考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4)。测试结果分别为合格、不合格,其中有一个项目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 月下旬公布。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运用或公文写作、政策理论等相关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 月下旬进行公布。
(四)面试
根据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2021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知识考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按体能测试合格(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需专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考生的知识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划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由分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原则上调剂至分局其他职位,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如调剂后的职位比例人数已满额,则不再对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进行调剂,不予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 月下旬进行公布。
(五)考试成绩计算
1.普通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考试成绩=知识考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面试成绩×30%。
3.考生考试成绩(含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招聘期间辅警职位出现缺额,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各用人单位原则上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1月上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分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政治考察工作暂定于11 月上旬进行。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我分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通过 “柳州警方”、“柳州城中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11月上旬发布。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11 月上旬进行。
六、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间月工资待遇为2688元(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部分),同时,单位另行承担与其个人相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共1016元,另有绩效奖金人均336元/月(按年度发放,具体以用人单位考评为准)。在试用期间、新入职当年度内辞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绩效奖金。
(二)试用期满转正后,按自然年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每年50元,按每二年提升一档,每档100元,最高提升至十档。工龄工资按月发放。
七、相关事项
(一)我分局将通过 “柳州警方”、“柳州城中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相关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二)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参加知识考试、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在各项考试环节均须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按工作人员要求戴、脱口罩,体温达到37.3°及以上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发热情况,隐瞒不报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并取消该考生考试资格。
(五)考生在招聘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六)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分局岗位资格。
(七)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公安局城中分局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2623。
监督电话:0772-3892123、3892021(政治部),3892030(督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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