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打造国内外知名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提供人才保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规定和遴选单位工作需要,州直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42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工作,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干部群众认可的人员遴选到上级机关和部门单位工作。
二、遴选工作程序和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按照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遴选工作在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组织下,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配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下列其中之一)
1.黔东南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中央、省、州级机关设在本州各县(市)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
2.黔东南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中央、省、州级机关设在本州各县<市>的单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截止报名时,均须在编、在职(岗)。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州级单位在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派出机构)、行政村(社区)工作的经历。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①选派到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挂职、帮扶等工作经历。
②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
③监狱劳教系统的县(市)及以下基层监、所等单位工作经历。
④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他县(市)级及以下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
5.乡(科)级职务(管理七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及以下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以上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不定等次可视为考核合格)。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除特别注明的以外,指报考人通过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取得相应评审权单位的自主评审和“以考代评”的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且需进入拟报考事业单位后,能有效使用的相应证书证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新提拔任副科级(或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上的人员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未具备机关(参公)或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的。
7.未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按事业单位回避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费。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公告公示”栏目。
考生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pta.bjpass.com/site/eqiazu)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须认真阅读《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
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在2022年12月13日9:00至1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格式jpg,jpeg,png,文件大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在“上传资料”处对应上传有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图片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盖章的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支持jpg,jpeg,png等文件格式,单个文件小于5m),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未按规定上传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图片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要求。未上传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盖章的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的视为放弃加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按规定将予以加分)。
报考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注册的账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审核”操作。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和上传同意报考证明图片和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图片。若不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详细信息中的审核状态,通过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遴选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6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照《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遴选单位可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供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报考者可于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2.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遴选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遴选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本人不申请改报的,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州人事考试中心给予取消报名。改报岗位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17:00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3.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所有通过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归档,以备查对。
(三)网上打印(或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关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有关公告,并按《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考试安排、咨询电话及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附件3)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加分
近5年的年度考核,每获1年优秀加1分,每人最高加5分,所加分数在笔试成绩折算后记入笔试总成绩。
加分情况以考生在系统中上传的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并盖章的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为准,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放弃加分。考生加分情况将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七、笔试
笔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笔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本次遴选笔试时间统一安排为:2022年12月31日上午。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报考管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扫描“场所码”无异常、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特别提醒:因进入考场前需扫描和检查“场所码”、“贵州健康码”,在进入考场前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智能手机,进场前交监考人员检查,进入考场后手机交由监考人员管理,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
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9:00— 12月31日12:00(逾期无法打印)。
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折算并加上加分后的成绩由高到低及遴选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本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和资格复审没有提供有效证明原件的,不得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同一岗位如出现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及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应关注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士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近5年无优秀等次的,需证明参加工作以来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近5年有优秀等次的,需注明获得优秀等次的次数或提供相应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三)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本人同意改变身份按调入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福利待遇管理的书面承诺书。
(五)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六)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经州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录(聘)用到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前,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经历须提供经县(市)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为连续工龄的文件依据(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八)提供本人干部身份的证明材料(经州级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审批材料《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提供工作分配有关文件或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九)《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或调配手续。对遴选单位在公开遴选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面试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面试考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考生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黔东南州2022年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描“贵州健康码”绿码、扫描“场所码”无异常、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方能参加面试。因疫情等自身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该职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折算比例见<附件3>)。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分值比例 优秀加分)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分值比例)。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列为下一环节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同一岗位计划遴选人数如因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环节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专业测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含加分),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下一环节,否则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遴选计划。
十、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委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属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核实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分配有关文件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如遇考生体检、考察、遴选公示不合格或放弃遴选等情况的,均不予递补。
十一、体检
由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特点确定是否进行体检。若需体检的,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二、公示和办理调动
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以及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调遴选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十三、遴选待遇
通过公开遴选调入事业单位后,按新单位遴选公布岗位进行聘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进入事业单位后,原有身份不再保留。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黔东南州直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遴选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并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扫描“贵州健康码”、“场所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场所码”显示正常通行,方能参加考试。不符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符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在考试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本次考试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须知和有关要求,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六、未尽事宜由各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商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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